一样。”
他看向程驰:“你们为什么会觉得像?”
程驰没说话,看了陆一弦一眼,陆一弦站起来,走到白板前面,他拿起笔,在“丁思琪”下面画了一道线。
“先说腿。”
老唐和周启明看着他。
“我们从一开始就被‘腿没了’这件事牵着走。为什么?因为分局报案的时候说的是‘半截尸体,腿不见了’。所以我们一直在想,为什么要锯腿?”
他在白板上写了几个字:仪式感。
“粉圈的事,让我们往这个方向想。脚踏两只船,让她没法走路。这个解释,当时我们都觉得合理。”
他又在旁边写了几个字:隐藏证据。
“但还有另一种可能。”
“锯腿,不是为了表达什么,而是为了隐藏什么。”
“女性的下半身,能隐藏什么?”
“dna。”
“如果凶手性侵了死者,那下半身会留下证据。体液、毛发、皮屑全是dna。他把下半身带走,就等于把证据带走了。”
“郑琳的案子,有dna。丁思琪的案子,没有。为什么?”
老唐张了张嘴:“因为……因为丁思琪的下半身被带走了?”
陆一弦点点头:“对。”
周启明在旁边问:“那仪式感呢?那些应援物,那个死法都是巧合?”
“是意外。”
陆一弦走到白板前,在上面画了一个箭头。
“那些应援物,不是凶手放的,是第二天粉丝打架,保安清理现场的时候扔上去的。”
“凶手只是把丁思琪扔在那个墙角。应援物是后来盖上去的。”
“你是说……”老唐的声音慢下来,“那些应援物,那个看起来充满仪式感的现场,根本不是凶手设计的?”
“对。”
陆一弦走回桌边,坐下来:“我们从头到尾,都被那个现场误导了。一堆应援物,上半身埋在里面,这看起来太有指向性了。太像粉圈的人干的了。”
“但如果我们把应援物拿掉,只留下尸体本身,一个被锯掉下半身的女人,扔在体育中心外面的墙角。”
“你会想到什么?”
老唐沉默:“……性侵。隐藏证据。”
“对。”
周启明在旁边说:“那郑琳的案子呢?她没有被分尸。”
为什么第一次不分尸呢?为什么要留下来证据呢?
陆一弦说:“因为那是第一次。”
“第一次作案,他还没想到要隐藏证据,所以他留下了dna。事后他可能后悔了,害怕了,所以第二次,他学聪明了。”
简而言之,第一次,精|虫上脑忘记了,第二次,也是精|虫上脑,克制不住自己,又作案了。
“第二次,他把下半身带走了。”
办公室里安静了几秒。
老唐盯着白板上那些字,盯着“仪式感”和“隐藏证据”并排写在一起。他慢慢坐回椅子上。
“所以,那些应援物,那个看起来充满仪式感的现场,其实是个意外?”
“对。”
老唐也有些懊悔说:“那我们一开始的方向……”
程驰在旁边开口:“被带偏了,不过,谁都会往那个方向想。”
程驰一改昨日的懊悔形象看着老唐:“但这不代表那就是对的。”
所以,他们要改,要及时改!
“我现在就把郑琳的案子调过来,你们俩看看。”
程驰开始操作电脑,敲了几下键盘。
“调过来了。”
他把郑琳案的卷宗打开,和丁思琪的案子并排放在屏幕上:“如果同一个人干的,那郑琳案的dna,就是凶手的dna。”
周启明说:“如果能比对上……”
程驰说:“那就实锤了。”
老唐盯着屏幕看了很久,然后叹了口气。
“调查了一通,”他说,声音里带着点无奈,“仇人满天飞,粉丝、偶像、买凶、暗网,结果凶手可能是个陌生人。”
周启明在旁边说:“但不管是不是陌生人,郑琳这个案子,既然分局没查出来,就算和丁思琪的案子没关系,咱们也得查。”
脸红心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