叔叔换了新身份,以一种全新的面孔出现在男人面前,我们这群人自然要陪着一起演戏。
日复一日,我眼瞧着这浑身骨折了居然还有心情和一个叫“钟覃倪”的陌生人打情骂俏的男人,没由来的一股子无名火。
每次趁着小叔叔不在,我都恨不得一把掐死他算了。
除了一天到晚跟我打听“钟覃倪”长什么样子,戚时尽量不让我侍候。
但到了小叔叔面前,他装疯卖傻撒娇告状无所不用其极,简直恨得人牙痒痒。
直到有一天,他突然问我“钟覃倪到底是不是何湛程”的时候,我才终于看他顺眼了点儿。
人品虽然差劲,智商倒勉强凑合。
——
那是许多年后,在他们的婚礼上,我是唯一一个被小叔叔打电话邀请去参加婚宴的何家子弟。
我的父亲搬到中国去住了,他在沪上的墓园里申请了一份扫墓人的岗位。
我母亲骂他神经病,说他豁出去命冒了大半辈子险,临到退休不说好好享受生活,还要跑回那个根本就不认他的老家里做苦力!
父亲却干得很有劲儿,闲暇时候,他就跑到我爷爷墓前喝酒聊天。
打电话时,我父亲捋着半百的银发,很得意地跟我说,生前老头子不肯正眼看他一眼,现在,他可以肆无忌惮地坐到老头儿面前吵他了。
果然,这世界上我不理解的事情还是太多了。
我集中全部生活精力专注比赛,数年过去,我们两家都没太多关系了,突然收到小叔叔的电话,我本打算拒绝,但又好奇他的人生幸不幸福。
所以我再一次请了两天假,让佣人拿出那套我最贵的高定,盛装出席了他的婚礼。
据说,订婚是戚时方负责的,真正的婚礼是何家主办的。
因为小叔叔说,他喜欢做掀红盖头的那个。
小叔叔的婚礼,是许多人穷尽一生都无法想象的奢华浪漫,包括我。
两位新人宣誓的时候,我坐在台下注视着他们,第一次觉得戚时是配得上小叔叔的。
他那天穿的礼服每套三百多万,全流程走下来,金堂玉马新郎倌,两位新人共换了中西式各六套。
大概是站在小叔叔身旁,戚时的模样也显得格外年轻,笑起来时,眼尾上挑起的褶皱也很有几分男人魅力。
但在场宾客几乎都是何家的亲朋,他在台上讲话时难免有点拘谨,总要牵着小叔叔的手才有安全感。
中途有次犯迷糊,因为他答应当众给小叔叔献唱一首英文歌。
由于太过紧张,他匆匆忙忙拿起来话筒,却牵错了旁边司仪的手,小叔叔在一旁愣愣地瞅着他,问他干啥呢?戚时腾地一下子就红了脸,连忙甩开司仪,追上去解释:“我、我我……”,“我”了半天,硬是说不出半个字儿,看得我们忍俊不禁,最后还是小叔叔跑上台,稳稳地牵着他的手,陪他一起把歌唱完了。
他和小叔叔的相处模式也很有意思。
小叔叔不能喝太多酒,戚时就要喝掉两人份,小叔叔又怕有人欺负他,于是寸步不离地陪着他到处敬酒,态度鲜明地一一纠正亲朋对戚时的称呼。
偶尔,他们在饭桌上不小心对视上,俩人都忍不住要笑。
戚时的笑声爽朗开怀,爱太满时,揽臂一把搂过小叔叔,将人摁在怀里亲个没完;
而在戚时面前,小叔叔永远像个调皮爱闹腾的小孩儿,但戚时亲完他,自己会脸红不好意思,小叔叔比戚时要大方许多。他会当众主动拽过对方的领带献吻,毫不避讳地大声喊自己的爱人“老公”,然后再要求戚时也喊他一声“老公”,十足的坦荡,十足的磊落,这样灿烂明媚的爱情,实在令人羡慕。
本来,我来参加婚礼是想问小叔叔一句,你现在幸福吗?
直到临走,我除了送上祝福之外,没有说半句多余的话。
他很幸福。
我们这些旁观者们仅仅和这对恋人短暂相处了几天,仅是见证了一小段他们的爱情经历都要忍不住流泪,他们怎么会不幸福呢?
脸红心跳